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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敏性疾病与母乳喂养
http://www.100kang.com 2005-7-9 22:58:54 母乳


    过敏性疾病

   孕妇孕期过敏性疾病在产后继续存在的,如哮喘,其他有过敏性鼻炎、特发性皮炎荨麻疹等可局部用药治疗.如有必要也可全身用些小剂量抗过敏药物.

   妊娠期有严重哮喘需用药控制的,产后哺乳应重新评价,一般仍需用药预防发作,如不坚持服药,则容易发作,反而需大量用药.用药时应考虑:1、药物是否抑制泌乳;2、是否抑制婴儿吸吮能力;3、在分娩时发作哮喘而用药时,药物对新生儿影响远比对婴儿大.

   常用药物:

   1.茶碱类药物:可通过乳汁,乳汁/血浆比是0.60~0.73,婴儿接受量为母亲剂量的1%.药物通过胎盘,新生儿体内已得到一定量药物,出生后不可能很快排泄,因此容易积蓄。药物积聚与黄嘌呤协同作用,婴儿常表现易激惹,反应过度,尽管多次哺乳仍不满足,体重增加不理想等。最好用长效的茶碱类药物,则胃内吸收慢,代谢也不受影响,对母乳喂养的婴儿无危害性。

   2.组织胺药物:可出现于乳汁中(资料还不够),在某些妇女可使乳汁减少,婴儿易嗜睡,直接给婴儿是一很好的镇静药。

   3、皮质激素:有报道出现于乳汁中,但通过的量不大,大多数作者认为中等量对婴儿是安全的.
四环素作为预防性抗菌素在哺乳时禁忌;红霉素因干扰肝内胆红素代谢,一个月之内的新生儿不应使用,特别在高胆红素血症时.支气管扩张药物肾上腺素和?肾上腺素药物可出现于乳汁中,但婴儿胃内不吸收。

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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